12公司信批违规 80位董事高管遭处罚
信披未履行或不及时占半数
在这其中,多家公司因未履行或者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遭受交易所处罚。
1月30日,深交所公告,因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交易所对海虹控股及海虹控股的董事长贾岩燕、总裁康健、董秘上官永强给予通报批评。
同日,因没有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对德棉股份以及德棉股份董事长吴联模、总经理侯书军、时任财务总监马静、副总经理兼董秘朱江给予通报批评。
同样未能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还有西王食品。3月7日,深交所公告称,因西王食品为控股股东西王集团提供多笔资金用于资金周转,但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深交所对西王食品以及西王食品控股股东西王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棣、总经理王红雨、时任财务总监王萍给予通报批评。
而*ST贤成及前董事长臧静涛、董事兼总经理李晓冬、董事兼副总经理田树浩、董事兼董秘马海杰、董事王彬、黄绍优、监事会主席李奕明因公司多次未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月25日,上交所给予*ST贤成以及臧静涛、李晓冬、田树浩、马海杰、王彬、黄绍优、李奕明公开谴责;公开认定臧静涛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月20日,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对信邦制药、信邦制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观福、董秘孔令忠给予通报批评。
6月6日,深交所公告称,宏磊股份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深交所对宏磊股份,宏磊股份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戚建萍,董事戚建华、戚建生、金磊、魏浙强,独立董事何力民,监事傅龙兴、彭齐放、许柏良,董秘方中厚,时任财务总监俞晓光,独立董事尚福山、吴旭仕、杨学桐给予通报批评。
财务原因位居第二
另外,财务问题也是上市公司遭到交易所处罚的原因之一。
3月15日,深交所公告,万福生科2008年-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因此,深交所对万福生科以及万福生科董事龚永福、蒋建初、肖德祥、张行、杨荣华、马海啸、邹丽娟、单杨、程云辉,监事刘炎溪、王湛淅、张苏江,高管肖力、李玉强、杨满华、文会清、严平贵、覃学军,时任高管叶华、黄平、肖明清给予公开谴责。
6月6日,深交所公告,常铝股份预告的2012年度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出现了重大会计差错;此外,为全面更正会计差错,常铝股份披露了追溯调整后的201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正前后的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深交所对常铝股份及常铝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平、财务总监钱建民、董秘陆芸给予通报批评。
6月28日,深交所公告,*ST中基就子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第三方后返销给另一子公司、未及时对联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记等行为,更正了公司2006年度至2011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因此深交所对*ST中基,*ST中基时任董事长刘一、董事刘自发、丁新民、朱印山、鞠成立、刘丽萍,监事靳疆、杜勇剑,总经理文勇、总会计师吴光成、财务总监卜文丽,时任董事胡建军、张林泽、任忠光、曾超,独立董事姜方基,监事侯守军,副总经理王晓东,财务总监武霞,董秘成屹给予通报批评。
此外,包括实际控制人违背承诺、披露内容与实际不符、违规进行股票买卖等原因,也是部分个人遭到交易所处罚的原因。
3月22日,上交所公告称,多伦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李勇鸿因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相关承诺,在取得多伦股份实际控制权后不满12个月即转让他人,并且未履行实际控制权转让的报告、公告义务,因此遭到上交所的公开谴责。
因未能履行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义务,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相关内容与事实不符,5月20日,深交所对东方铁塔时任独立董事田树桐给予通报批评。
7月2日,深交所公告,2012年12月27日、2013年1月29日恒泰艾普(300157.SZ)原董事郑天才违规进行股票减持,因而深交所对郑天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