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府大楼幼儿园系我办附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岗位编制人数为62人,现实际聘用人数20人。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府大楼幼儿园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长椿里2号,主要承担为市府大楼机关职工及附近居民学龄前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岗位,招聘3人。
保健医师岗位,招聘1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前教育专业或护理专业,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幼儿教师岗位要求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保健医师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6.其他条件见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西城区槐柏树街二号1号楼一层108室。
3.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府大楼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报名表右上角贴照片处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考试方法
1.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除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外,还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拟聘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三)政审、体检
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体检。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
联系人:汤在军 周在伟
联系电话:010-88011211、010-88011056
一、招聘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府大楼幼儿园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长椿里2号,主要承担为市府大楼机关职工及附近居民学龄前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岗位,招聘3人。
保健医师岗位,招聘1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前教育专业或护理专业,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幼儿教师岗位要求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保健医师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6.其他条件见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西城区槐柏树街二号1号楼一层108室。
3.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府大楼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报名表右上角贴照片处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考试方法
1.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除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外,还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拟聘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三)政审、体检
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体检。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
联系人:汤在军 周在伟
联系电话:010-88011211、010-88011056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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