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招考3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1、纳雍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2、纳雍县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片区检察室工作人员10名;
3、纳雍县扶贫办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4、纳雍县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5、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6、纳雍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7、纳雍县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8、纳雍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9、纳雍县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10、纳雍县新闻中心工作人员8名;
11、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12、纳雍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工作人员4名;
13、纳雍县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
14、纳雍县房产事业局工作人员2名;
15、纳雍县统计局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5名;
16、纳雍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0名;
17、纳雍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宗教事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5名。
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见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5、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特殊专业和在本市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6、本县2010年8月1 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统计员)职务并领取财政报酬的村(社区)干部;
7、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人员)。
四、招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5日(周六、周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本人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③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报考会计及相关专业的需同时持从业资格证;
⑤报名费100元。
4、资格初审及准考证发放: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领取时间:2012年9月15日,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达不到3:1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六、加分政策
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规定,凡毕节市范围内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凭毕节市“引导办”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 凭毕节市“引导办”证明)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幅度为: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12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式面试方式进行(播音与采编职位面试单独进行)。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婚人员需持户口所在地县、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注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未婚人员持户口所在地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资格复审、考察、聘用
1、体检:按照拟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并由负责复审人员签字确认,符合招考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进入考察资格。如有恶意造假欺骗的,考生五年之内不允许参加县内有关招考,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
③学籍档案。
3、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③有犯罪前科、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④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⑤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⑥不符合招考职位其它条件的。
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有人弃权出现空缺,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经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报考乡镇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乡镇低保办、乡镇统计管理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536024(县监察局)
十、招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吕 勇(县政府副县长、县民政局局长)
宋邦达(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口计生局局长)
杨 毅(县政协副主席、王家寨镇党委书记)
成 员:张雪晴(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县委政研室主任)
陈开怀(县政府办主任)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国霖(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 迅(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谌茂业(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 荣(县房产事业局局长)
李 杰(县水利局局长)
陶兴华(县审计局局长)
肖贵光(县检察院政工科长)
黄 鹤(县安监局局长)
朱 江(县扶贫办主任)
王首山(县统计局局长)
高勇强(县发改局局长)
陈家连(县规划局局长)
李 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中心主任)
蔡 华(县农牧局局长)
王明桥(县财政局副局长)
卢启友(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矿产品税费征收稽查大队大队长)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张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附: 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职位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