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3名公告
2012年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12年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省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招聘岗位:全省256个乡镇卫生院和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招聘43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范围:所有岗位面向全国范围招聘,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和程序
年龄40周岁以下(限定为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藏医学专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取得的医学成人教育学历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目前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编外聘用人员(包括医改期间通过竞聘上岗后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9 时—8月31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按提示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须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1日- 9月3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进行审核登记,经公示后加分,逾期未审核登记的不予加分。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80%和20%。3、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4、进入面试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可视考生的笔试、面试情况择优聘用或从其它岗位报考人员中调剂。
五、其它
1、加分条件。根据有关政策,参加我省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并且年度考核合格者,以及报考民族自治地区岗位(包括自治州和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2002年10月31日后取得的医学成人教育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医学学历教育毕业证书。
3、此次招聘的有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须知以及招聘过程中发布的有关通知等信息,将在以下网址及时公布,请每位考生务必随时登录查询。(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2)省卫生厅 www.(3)省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971-6304470
省 卫 生 厅:0971-8239557
省 人 事 考 试中 心:0971-6139342
附表:2012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点击此处)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海 省 卫 生 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