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务卡制度
公务卡制度解决不了“该不该买”的问题
据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以来,我国公务卡制度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成为我国公务支出管理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这位负责人指出,财政部门可以对公务卡支付的每一笔公务支出实施动态监控,对违规支付进行快速核查处理,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
相比较而言,使用公务卡的确比现金支付显得透明,在公务支出领域,使用公务卡,具有“消费留痕”的特点,其消费时间、金额、刷卡商户等公务支出的详细信息都可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查询,并与发票、签购单等票据进行核对,有效保障公务支出的真实性。
但是,“真实性”不代表“合理性”。换句话说,公务卡可以解决买了什么的问题,而解决不了应该不应该买的问题。买了什么,与公务卡对上号,只能证明某笔公款买了某商品,但对个中存在的漏洞绝不能视而不见,若无其事。
漏洞之一是,公务卡所购之物并非用于公务。比如,单位为了对电脑更新换代,购置了一批笔记本电脑,而购买之时,就成了中饱私囊之机,单位把所购笔记本电脑人手一台分配给个人家用。
漏洞之二是,公务卡所购之物与实物不符。比如,高档烟酒属于禁购之列,但在商场可以巧立名目购买,通过商场内部结算的方式,开具其他办公用品发票。
漏洞之三是,公款大吃大喝,可以在公务消费中把一张巨额发票开成多张小额发票,招待亲朋好友的费用,可以开成接待上级来人或者基层来人的发票;公款旅游的费用,可以开成学习考察的发票;公车私用的油耗、车损、过路费等支出,可以任由公务用车全额买单。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岂一个“公务”了得?对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停留于公务卡清单,关键是要审查审计每一分公款是不是用在公务上,用在刀刃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充分发挥人大财经委、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作用,让这些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认真开展督查。此外,要加强对定点采购单位的筛选、督查和管理,严防定点采购单位见钱眼开,见利忘义。
至于把这项制度说成“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简直是夸大其词。源头在哪里?源头在于将公务成本列入预算,这个预算不是闭门造车,由单位内部“跑马为界”,而是要开门预算,在人代会上做框架性的预算,让人大财经委做细目预算,财经委的人员一定要由专业人员构成,甚至可以部分引进第三方机构的人士参与预算,压缩一切可以压缩的行政成本,勤俭办一切事业,把纳税人的钱最大限度地用于民生,用于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