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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城市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盐城市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资格档次 学历要求 会计工作年限要求 
初级资格 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 



格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取得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取得博士学位 ------ 
说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3)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算至2013年12月31日止,但全日制在校学习和脱产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计算。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3年我省将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进行网上报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10日,今年将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必须于2013年5月7日-11日到网上所选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缴费(双休日照常进行,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5:30时),逾期将不再受理。现场确认点:市直、开发区、城南新区在市财会教育中心进行,各县(市、区)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进行。亭湖区财政局会计科搬至迎宾北路60号。

  四、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携带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4)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报考初级且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以不盖印章)。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9月3日-13日,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25日

  六、考试科目、时间及考试大纲: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日-18日举行;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日-27日在盐城举行。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1、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共计3.5小时并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2、中级会计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3.5小时。

  3、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七、收费标准:

  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报名费10元,计110元。

  另:2013年高级会计师申报时间截止4月底,过期不予受理。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上岗证书)考试报名时间在2013年7月1日开始报名,考试时间初定于11月份。今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方式、考试大纲、考试方式、学习教材、考试内容等将发生重大变化,具体以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文件通知为准。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市财政局发出具体通知后再参加学习培训,以免造成时间、精力、钱物的浪费。

盐城市财政局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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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5:5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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