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3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泰州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泰州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3年,泰州市共计选聘240名高校毕业生。具体名额为:
靖江市:35名(其中:男性21名,女性14名);
泰兴市:5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20名);
兴化市:95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35名);
海陵区: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高港区: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姜堰区:35名(其中:男性21名,女性14名);
泰州医药高新区: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例不低于80%。
二、选聘对象
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城市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鼓励“985”、“211”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
4、鼓励泰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回乡干事创业。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同等条件下回原籍任职的优先。
5、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报名参加选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在省选聘办统一领导下,由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选聘简章
3月中旬起,通过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公布选聘计划、选聘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6∶00。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市选聘办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未填写的视作同意市内调剂。
(5)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3年4月16日-19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在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市选聘办分市(区)按男女职位结合政治面貌划定分数线,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由职位所在的泰州市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核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如已使用,须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解约证明;(3)中共党员的(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盖章的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采取量化积分的办法,对考察人选的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表彰奖励、在校综合表现以及学历层次、就读院校层次等进行全面了解,并分项积分。考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加考察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示。
(八)决定聘用
公示结束,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省选聘办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聘用人员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市(区)政府所在地。
7、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六、纪律与监督
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
靖江市选聘办:0523-89181512;
泰兴市选聘办:0523-87652502;
兴化市选聘办:0523-83326178、83326185;
海陵区选聘办:0523-86226619、86226200;
高港区选聘办:0523-86966087;
姜堰区选聘办:0523-88869176;
泰州医药高新区:0523-89690202;
泰州市选聘办:0523-868397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23-86896181、86891051;
2、监督电话:0523-86886326;
3、网址: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www.);
泰州党建网(www.);
泰州人才网()。
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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