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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3年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扬州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扬州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3年,我市计划选聘17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宝应县40名、高邮市45名、仪征市35名、江都区40名(其中,20名定向选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邗江区5名、广陵区5名、化工园区1名。男性比例不低于60%,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例不低于80%。
  二、选聘对象
  1、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4、身体健康;
  5、报考江都区研究生职位的考生,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我市的考生不可以再选择其他市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我市的一个县(市、区)或园区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学生村官办”)组织,各县(市、区)、园区选聘办负责。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回答考生咨询,并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4月16日-19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五、考试与考察
  本次选聘在笔试、面试和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由省选聘办提供试卷并组织阅卷。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大学生村官办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各县(市、区)、园区选聘计划数和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在扬州党建网(dj.)公布。
  2、面试前,由市大学生村官办组织各县(市、区)、园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学生证。(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学校院(系)级党组织盖章的证明;优秀学生干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经学校院(系)级党组织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上旬。
  5、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县(市、区)、园区的选聘计划数和条件,由市大学生村官办根据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省、市组织人社部门的要求,由各县(市、区)、园区选聘办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体检
  1、考察合格的考生即确定为参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2、市大学生村官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
  3、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拟选聘人选,在扬州党建网(dj.)等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人选放弃选聘资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经核查属实不宜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2、拟选聘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经市大学生村官办研究确定,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各县(市、区)、园区选聘办按省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5、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14-87866375、8786636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5888970、85888971);
  监督电话:扬州市委组织部(0514-87866380);
  本简章由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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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5:2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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