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考试动态 > 考试新闻 >

江苏省会计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资格证书: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资格证书时,应当携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上款2-6条规定的资料。

第十四条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会计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本机构专用印章。

第十五条  会计资格管理机构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闁靛棌鍋�

闁靛棌鍋�

闁靛棙鍔曢崢銈囨嫻閿濆拑绱i柡鍕閹蜂即鎮ч崼鐔哥秬閻犲洤鐡ㄥΣ鎴﹀Υ閿燂拷
闁哄牜鍓涢悵顖炴焾閵娿儱鐎诲ǎ鍥e墲娴煎懘寮堕妷锔剧埍濞存粌绨肩花浼存嚂閺冨倻绉归柨娑虫嫹閻庣數顢婂ù鍡樻姜閻e本鐣卞ǎ鍥e墲娴煎懘骞嬮幋婊勭拨闁告梹绋掗惇浼村冀閸ャ劍顫栧ǎ鍥e墲娴煎懘鎯冮崟顐㈡瘔濠㈣泛瀚哥槐锟�闁瑰瓨鍨冲⿰鎴犱焊婵犲洤娅㈠ù锝嗙矎閳ь剙鎳愬▓鎴︽偋閸喐缍€闁戒焦銇炵紞鏃堝级閸愯法绀�閻庝絻顫夐崹婊勭椤掑啯绁弶鐐垫櫕濞堟垶绌遍埄鍐х礀濠碘€冲€瑰﹢浣割嚕閸屾繍鍞撮柟瀛樼墬濠€浣圭瑹閸偅缍€闁瑰瓨鐗炵换姘枖閺囨矮绻嗛柟顓у灥椤曨剟宕f繝鍐╊槯闁艰鲸姊婚柈鎾箣閹存粍绮﹂柨娑樻湰濠€鎵博濞嗗海绐楃紒鏂款儏瀹撳棝宕氶悩缁樼彑闁挎冻鎷�閻庣數鎳撶敮顐﹀礆濞戞ê鏁堕悗纭咁潐閸ㄦ粍绂掗浣稿Ы闁规澘绻戦弫顔界濮椻偓閳ь剙鍊哥紞瀣儍閸曨厐褰掓煀椤掑﹦绀�闁艰鲸姊婚柈鎾棘閻熸壆纭€闁挎稒宀搁崑鏍ㄧ閿燂拷:webmaster@jscj.com闁靛棌鍋撻柣顫祷閻︿粙鏁嶉敓锟�4008816886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19:18【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婵烇綀顕ф慨鐐碘偓骞垮灪濠€鍥ь嚗椤旇绻�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