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实务操作 > 税收实务 >

捐款途径不同 抵税算法有差别


  近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凭借捐赠票据,到所属地税部门办理抵税手续。省地税局专家提醒纳税人,通过单位统一捐赠报税时要提供汇总凭据和个人明细。

  实物捐赠不能抵税

  根据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扣除比例比原来3%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更有利于企业开展公益性捐赠。

  福州市国税局提醒,企业在进行捐赠时要向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索取相关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证明材料,以及由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出具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另外,企业的捐赠如果是实物,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所得税,都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捐赠途径不同算法有区别

  据介绍,个人向灾区捐款允许缴纳个税前扣除,根据其捐款渠道、捐款用途的不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按30%的限额扣除,一种是全额扣除。如通过县级以上红字会、总工会捐款的可全额扣除;而通过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组织捐赠的,应限额扣除。具体计算如下:

  例1. 全额扣除 陈先生5月份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费一金”)3600元。向某市红十字会捐赠1000元给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红十字会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陈先生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2000-1000)×10%-25=35(元),陈先生原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2000)×10%-25=135(元)

  例2. 限额扣除 陈先生5月份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费一金”)5000元。向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捐赠800元帮助灾区儿童,该机构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按照政策规定,对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捐赠是限额扣除,按30%限额扣除。

  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5000-2000)×30%=900(元)。陈先生实际捐赠额低于捐赠限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实际捐赠的800元予以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额。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00-800)×15%-125=205元。 

 

銆€

銆€

銆愬厤璐e0鏄庡拰鐗堟潈璇存槑銆�
鏈珯閮ㄥ垎淇℃伅鏉ユ簮浜庝簰鑱旂綉锛�瀵硅浆杞界殑淇℃伅鎴戜滑鍔涙眰鏍囨槑淇℃伅鐨勫嚭澶勶紝鎴戜滑灏婇噸浣滆€呯殑鐗堟潈钁椾綔鏉冿紝瀵规垜浠浆杞界殑淇℃伅濡傛湁寮傝鎴栨湁渚垫潈鎴栬繚娉曚俊鎭鍙婃椂鑱旂郴鎴戜滑锛屾湰绔欎細绔嬪嵆鍒犻櫎锛�瀵瑰師鍒涘唴瀹规垜浠効鎰忔敮浠橀€傚綋鐨勭ǹ閰紝鑱旂郴鏂瑰紡锛氶偖浠�:webmaster@jscj.com銆€鐢佃瘽锛�4008816886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0 21:14:33【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娣诲姞瀹㈡湇寰俊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