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3年盐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盐城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盐城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3年,盐城市计划选聘27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男162名,女108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例不低于80%。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响水县25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10名;
滨海县35名,其中:男性21名,女性14名;
阜宁县3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12名;
射阳县35名,其中:男性21名,女性14名;
建湖县3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12名;
大丰市3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12名;
东台市40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16名;
盐都区20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8名;
亭湖区20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8名;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二、选聘对象
1.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盐城生源的省外高校毕业生需为本二及以上高校毕业)。
2.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4.身体健康。
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干部优先,“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优先。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考我市的考生不可以再选择其他市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我市的一个县(市、区)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4月16日-19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五、笔试
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通过资格初审的高校毕业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六、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等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2013年5月中旬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得分;按照考生的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
(三)体检
根据选聘数量,按1∶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公示
2013年5月下旬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并在“红色盐阜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公示情况,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市、区)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察的人员中择优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八、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盐城市选聘办政策咨询电话:0515-88191829、88198705。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设监督举报电话:盐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5-12380)。
盐城市到村任职大学生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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